第六章 法律观¶
考点1:社会主义法律¶
1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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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但国家强制力并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但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法律意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纪律观念 等在保证法律实施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2)由经济决定:法律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在阶级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和内容的法律
(3)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意志),但统治意志并不全部表现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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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历史发展
(1)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它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也将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2)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都是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剥削阶级类型法律,而 社会主义法律则是人类历史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新型法律、最高形态的法律
2 社会主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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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形成与发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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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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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依据 - 宪法为根本、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法规作为枝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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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实践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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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1)从本质上看: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最本质特征
(2)属性上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社会主义法律是人类最先进的法律形式
(3)作用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
3 法律运行4环节¶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 法律制定、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 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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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定(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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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
国家立法机关立法。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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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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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主义法律案变成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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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执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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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
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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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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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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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
国家司法机关与其公职人员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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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司法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 - 审判权
人民检察院 - 法律监督权(监督官职、刑事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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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1)司法公正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形式司法权(不等于 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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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遵守(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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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
守法主体:一切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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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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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2:全面依法治国[政治帽子]¶
这一节,主要是把政治帽子对应上。
1 遵循:习近平法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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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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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和意义
选择题
(1)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全面系统地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新飞跃
(2)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3)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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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十一个坚持)
区别习思想的"十四个坚持"
将坚持与对应的帽子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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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方向:回答全面依法治国 由谁领导、依靠谁、走什么道路 等大是大非问题,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前进方向
(1)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地位:这三个方面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 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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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地位: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深刻揭示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5)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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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布局: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如何谋篇布局的问题,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 总目标(法治中国)、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和基本思路(三依三法)
(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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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如何突破的问题,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战略安排
(8)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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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关系:深刻回答如何正确处理 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德治与法治 等重大问题,揭示法治中国建设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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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保障: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什么保障的问题,指明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才支撑和“关键少数”
(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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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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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道路的核心: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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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历史必然
(2)国家性质
(3)基本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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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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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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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之魂、与西方“宪政”本质区别与最大区别、全面依法治国的 关键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 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 基本要求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背诵-主观题考点-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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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和德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种方式。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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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让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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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环境;又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名言:“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 ——《商君书·算地》·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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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标:法治中国¶
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法治中国的总表述:建设法治中国,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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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总抓手
(1)前提和基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2)重点: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3)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
(4)重要依托:有利的法制保障体系
(5)本质和重要内容: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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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三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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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
三依三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思路
依法执政 + 依法行政 是关键;法治国家是目标;法治政府是重点;法治社会是基础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依法行政是关键;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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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到 2035 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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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法治格局
科学立法 - 前提;龙头环节
严格执法 - 关键;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
公正司法 - 重点;法制生命线/最后一道防线
全民守法 - 基础;最终目标
帽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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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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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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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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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考点3:宪法¶
人大制度确立70周年
宪法使用70周年
1 宪法形成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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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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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宪法:《共同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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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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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宪法:八二宪法(1982)
修宪:88/93/9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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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修宪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确立宪法宣誓制度;
完善国家主席任期制度;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
2 宪法地位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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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 - 至高无上
(1)作用:根本法、总章程、集中意志。
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效力: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 总依据
(3)内容: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 根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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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 - 核心
(2)人民主权原则 - 内容
(3)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依法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 形式
3 宪法实施¶
宪法实施70周年,这里很可能考一道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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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宪法实施
(1)坚持依宪执政
(2)坚持依法立法
(3)坚持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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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宪法监督
(1)健全人大工作机制
(2)健全宪法解释机制
(3)健全备案审查机制
(4)健全合宪性审查机制
考点4: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 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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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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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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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1)正当性思维
(2)规范性思维
(3)可靠的逻辑思维
(4)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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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与人治思维的区别)
内容很多,关注内容
(1)法律至上:体现为法律的 普遍适用原则、优先适用原则、不可违抗原则
(2)权力制约:体现为 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3)公平正义:包括 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救济公平
没有 结果正义
(4)权力保障:包括 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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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保障 - 权力保障的 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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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 - 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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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保护 - 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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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 - 最后防线
(5)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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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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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权力与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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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和其他权利观的根本区别:所有的权力都是建立在物质生活条件(经济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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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具有强制性,权力可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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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义务特征[重要]
(1)法律义务是历史的
(2)法律义务源自于现实需要
(3)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
(4)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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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权力与义务的关系[重要]
(1)两者不可分割,相互依存
(2)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义务的履行
(3)权利与义务的复合型:某些行为既是权力,又是义务(劳动、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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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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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力
(1)选举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表达权
(3)民主管理权
(4)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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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利
(1)生命健康权
(2)人身自由权
(3)人格尊严权(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
(4)住宅安全权
(5)通信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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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利
(1)私有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2)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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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权力
(1)劳动权
(2)休息权
(3)社会保障权
(4)物质帮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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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自由(除了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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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权力
主要表现为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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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使法律权利
(1)目的正当
(2)合理限度
(3)行使方式的法定性
(4)正当流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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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违反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补偿性的 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的 财产责任(赔钱)与非财产责任(道歉)
(2)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3)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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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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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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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升法制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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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法律权威
(1)信仰法律
(2)遵守法律
(3)服从法律
(4)维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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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知识
(1)学习法律:提高法制素养的前提
(2)参与法制实践:学习法律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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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守法习惯
(1)增强规则意识
(2)守住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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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用法能力
(1)维护自身权利
(2)维护社会利益